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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管输核价以及降低非居门站价格通知的政策简报

发稿时间:2017-09-01    来源:    【字体:    打印

  2017年8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以及《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7年9月1日起,跨省天然气管输执行核定价,同时非居基准门站价格降低0.1元/m3。

  具体政策解读以及影响如下:

  一、政策解读

  1、非居门站基准价下调0.1元/m3

  自2017年9月1日起,各省(区、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降低0.1元/m3,同时城市燃气供气企业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步降低。

  2、跨省天然气管输执行核定价格

  经国家发改委成本监审,中石油、中石化下属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执行管道运输核定价格。对于直接向气源方购买天然气的用户,管道运输企业按核定的运输价格向用户收取运输费用。

  管输核定价格=单位距离的管道运输价格×运输距离

  二、政策背景与意义

  1、管输核价公开透明,且降低下游用气成本

  本次核价通知是国家发改委首次根据改革后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对天然气跨省管道组织开展了定价成本监审后核定出的管道天然气运输价格,且具体成本监审情况在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布。

  管输核价能够促进管道运输企业降本增效,核定后的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

  2、管输核价以及税费调整促成降价

  发改委发布降价通知主要是由于管输核价降低管道运输成本,同时考虑到天然气增值税率由13%降至11%也降低了气源成本。

  3、管输核价奠定天然气市场化基础

  天然气中游运输价格公开透明,将推动管网向第三方开放,并为最终实现输配分离、推动天然气市场化交易奠定基础。

  三、对城市燃气企业的影响

  1、推动天然气消费增长,部分地区今冬面临供气压力

  本次跨省管网管输核价以及上下游同步等额降价,能够降低用户用气成本,推动城市燃气企业销气量的增长,同时天然气消费量的增长可能导致华北地区城市燃气企业面临冬季供气压力。

  2、自主气源筹划将逐步具备条件,但目前仍面临困难

  直接向上游气源方采购气源将按照核价后计算管输费,城市燃气企业自主获取低价上游气源,并通过长输管线供应到下游市场将逐渐具备可能性。但由于目前天然气气源以及中游管道绝大部分掌握在三大石油公司手中,当前其对外开放意愿仍不强烈,因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管网第三方开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3、后续配气环节很可能也将面临价格核定和公示

  管输核价标志着科学透明的管道运输价格监管体系的初步建立,对后续省内管网和城市配气管网价格监审以及运输价格体系的建立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因此,本次跨省管输核价之后,城市燃气配气环节很可能也将面临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